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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财务负责人辞职暨聘任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财务负责人辞职情况
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财务负责人李林林女士的辞职申请,李林林女士因公司工作轮岗调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财务负责人职务,原定任期至2027年6月。辞任后将担任公司安排的其他职务。
李林林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李林林女士辞职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影响。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李林林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李林林女士在公司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李林林女士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情况
为保障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经董事长、总经理胡坤先生提名并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议核查,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同意聘任程林芳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历后附。
特此公告。
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0月25日
附件:
程林芳女士:1974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会计师、注册管理会计师。曾任职于应急预警与救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珀金埃尔默医学诊断产品(上海)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2024年11月任职于公司财务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程林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