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网络安全法的决定,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适应网络安全新形势新要求,此次网络安全法的修改重点强化网络安全法律责任,加大对部分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加强与相关法律的衔接协调,进一步筑牢国家网络安全屏障。
完善法律责任划定安全“底线”“红线”
“当前,网络安全违法行为惩戒力度与违法收益不匹配问题较为突出,多样化的违法行为模式需要更为完善的分类监管机制和柔性处罚措施,设置更加科学的网络安全法律责任制度。”西南政法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林维说。
提出对违法销售或者提供网络关键设备、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的行为,提高罚款标准,规定“情节严重的,并可以责令暂停相关业务、停业整顿、吊销相关业务许可证或者吊销营业执照”;明确造成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丧失主要功能等特别严重危害网络安全后果的,处二百万元以上一千万元以下罚款……
此次网络安全法的修改坚持问题导向、分类施策,对网络安全认证、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责任等设置了更为严格的处罚标准。
为人工智能健康发展“立规矩”
人工智能作为战略性技术,正引领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刻改变人类生产生活方式。
“需要重视的是,人工智能既带来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也带来前所未遇的风险挑战。”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发言人王翔说。
回应人工智能治理和促进发展的需要,修改后的网络安全法规定,国家支持人工智能基础理论研究和算法等关键技术研发,推进训练数据资源、算力等基础设施建设,完善人工智能伦理规范,加强风险监测评估和安全监管,促进人工智能应用和健康发展。
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教授洪延青认为,这将推动人工智能治理从局部监管转向系统性规制。
加强法律衔接保护个人信息安全
互联网时代,个人信息安全与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
此次法律的修改在个人信息保护方面进一步做好与民法典、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的衔接。
林维说,通过进一步深化与相关法律的衔接联动,形成制度合力,强化数据和个人信息保护。
洪延青表示,法律还强化了对平台内容生态的治理,明确平台对违法和有害信息承担更严格的处置义务,这将为广大网民创造更安全、更可信的网络环境。
网络无边,安全有界。法治护航下,网络空间防线将更加牢固,网络家园将更加安全!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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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居委会设立老年人和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10月28日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决定和新修订的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均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据了解,统筹修改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完善“两委”组成、职责及选举、议事、管理、监督等制度,着力健全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为深入发展基层民主、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随着我国人口形势变化,关于修改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决定和新修订的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明确,在村委会和居委会下设委员会中设立“老年人和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进一步强化对老年人和(留守)儿童的关心关爱。
为了进一步明确村委会、村民小组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关系,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做好衔接,关于修改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决定增加规定,未设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村委会、村民小组可以依法代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职能。
为进一步充实居委会的职责,新修订的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增加规定,居委会协助指导和监督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协助调解物业纠纷。
此外,关于修改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决定和新修订的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还对居委会、村委会的选举、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等作出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