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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兼总经理辞职暨
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公司董事兼总经理辞职的情况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董事兼总经理连长云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连长云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总经理职务,同时一并辞去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连长云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连长云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连长云先生作为董事的原定任职期间为自2023年12月28日起至2026年12月27日止;作为总经理的原定任职期间为自2024年09月20日起至2026年12月27日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连长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其辞职不会导致公司现有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产生影响,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完成董事增补以及总经理聘任等后续工作。连长云先生已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做好工作交接,并依规接受离任审计。
连长云先生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连长云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所作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邱永平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总经理,聘任陈国华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均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备查资料
1、连长云先生的辞职报告;
2、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8日
附件:
简历邱永平先生:男,1968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革吉县锂业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海东市博锋矿业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邱永平先生具备必要的专业背景和从业经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邱永平先生持有19,564,654股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职务;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未有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之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陈国华先生:男,1967年9月出生,中国民主同盟盟员,博士,矿床学副教授。曾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东北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东北亚矿产地质勘查院任院长兼总工程师,中铁资源地质勘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北京瀚丰联合科技有限公司首席地质师,上海鹏欣矿业投资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兼首席地质师、投资发展部总经理,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济师,北京华夏建龙矿业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陈国华先生具备履行相应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能够胜任任职岗位的职责要求。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国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职务;未有《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未有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之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