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2479                           证券简称:                           公告编号:2025-04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R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R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R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R适用 □不适用

  1、富阳基地拆迁补偿款收取进度情况:公司积极推进拆迁协调工作,力争早日取得全部拆迁补偿款。2025年7月,子公司汇丰纸业收到拆迁补偿款2,045.96万元。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共计收到拆迁补偿款21.12亿元,母公司尚有1.51亿元未收到,子公司汇丰纸业、新材料和清园生态已收到全部拆迁补偿款。

  2、子公司常安能源补缴税款:常安能源于2025年8月补缴企业所得税 1,671.17 万元,滞纳金 580.35 万元,共计 2,251.52 万元,预计将影响公司2025年度净利润 2,251.52 万元,最终以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本次补缴不涉及行政处罚。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30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万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琪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庆玉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万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琪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庆玉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R 否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法定代表人: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002479              证券简称:富春环保             编号:2025-042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1月11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1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1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1月04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11月04日下午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东洲街道江滨东大道138号五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10月2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10月25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3.议案1为特别表决事项,需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含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将对中小投资者(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票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证券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和本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和本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以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格式见附件3),请发传真后电话确认。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2.登记时间

  2025年11月06日(9:00—11:30、13:00—16:00)

  3.登记地点

  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东洲街道江滨东大道138号五楼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24日

  附件1:

  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479”,投票简称为“富春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本次股东大会设总议案,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时,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1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

  和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1月11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11月11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出席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说明:请在“表决事项”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中的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股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照上述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需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3: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注:

  1.请附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委托他人出席的还需填写《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及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证券代码:002479             证券简称:富春环保              编号:2025-039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17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10月24日在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江滨东大道138号四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监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章旭东先生主持,经参加会议监事认真审议并经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披露的《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40)。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此项决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经认真审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修订《公司章程》,同时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及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此项决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002479              证券简称:富春环保            编号:2025-038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17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10月24日在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江滨东大道138号五楼会议室以现场加视频会议的形式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董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万娇女士主持,经参加会议董事认真审议并经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披露的《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40)。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此项决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修订《公司章程》。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修订《公司章程》,同时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及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此项决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为全面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机制,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公司董事会同意修订部分治理制度。具体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担保决策制度〉的议案》

  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制度〉的议案》

  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各项子议案,经逐项审议,表决结果均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此项决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决定在2025年11月11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此项决议通过。

  特此公告。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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