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03 证券简称: 公告编号:2025-044
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证券”)出具的《关于更换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中原证券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原委派的保荐代表人为封江涛先生和钟坚刚先生,现因封江涛先生工作变动不再继续担任上述项目持续督导期间的保荐代表人,中原证券决定委派保荐代表人铁维铭先生接替封江涛先生担任贵公司持续督导期间的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本次变更不影响中原证券对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铁维铭先生和钟坚刚先生,持续督导期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持续督导义务结束为止。
公司董事会对封江涛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及 持续督导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