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12 证券简称: 公告编号:2025-62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今日接到控股股东东莞市新世纪科教拓展有限公司(下称“新世纪公司”)函告,获悉新世纪公司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被拍卖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被拍卖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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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述司法拍卖的具体情况请关注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http://sifa.jd.com)上公示的相关信息。
(2)上述司法拍卖的股份此前已被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冻结,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3日披露的《关于股东股份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85)。
2.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累计被拍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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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风险提示及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拍卖尚处于公示阶段,后续可能涉及竞拍、流拍、缴款、法院裁定、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最终拍卖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
2.根据相关监管规定要求,本次司法拍卖的股份在过户后的6个月内不可以交易。
3.本次拍卖预计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管理产生重大影响。
4.若相关拍卖股份最终全部成交并完成过户,新世纪公司仍将持有公司股份132,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79%。新世纪公司仍为公司控股股东,杨志茂先生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
5.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712 证券简称:锦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5-63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今日接到控股股东东莞市新世纪科教拓展有限公司(下称“新世纪公司”)有关办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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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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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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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融资非用于满足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2.未来半年内,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27,585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80.16%,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30.79%,对应融资余额15.07亿元;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29,385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85.39%,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32.80%,对应融资余额15.99亿元。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还款来源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等。
3.本次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对本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实质性影响。
4.控股股东基本情况
(1)名称:东莞市新世纪科教拓展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地:东莞市凤岗镇雁田村东深二路66号天安数码城
(4)主要办公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凤岗镇英才路
(5)法定代表人:杨梅英
(6)注册资本:80,000万
(7)经营范围:科教投资,房地产投资,实业项目投资,工程管理服务(不含建设工程监理),工程咨询服务(不含工程造价专业咨询),房地产咨询服务,房地产中介服务
(8)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合并报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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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截至目前,新世纪公司各类借款总余额17.76亿元,未来半年内需偿付上述债务金额14.36亿元,未来一年内需偿付上述债务金额17.76亿元。还款来源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等。
5.本次股份质押融资资金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预计还款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等。
6.本次股份质押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如后续出现平仓或被强制过户的风险,将会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还款、追加保证金或其他担保物等措施化解风险。
本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三、备查文件
相关的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