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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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5年11月20日,上午 8:30一12:30,下午 13:00一17:00。
(二)登记地点:浙江省金华市婺江东路88号尖峰大厦董事会办公室306室。
(三)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一)、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一)、证券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
3、股东也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信函以到达邮戳为准。以传真方式办理登记的,上述授权委托书原件应至少在2025年11月20日下午17:00前送交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1、联系人:朱坚卫、余果
联系电话:0579-82320582、0579-82324699
传真:0579-82320582、0579-82324699
联系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婺江东路88号尖峰大厦306室。
邮编:321000
2、本次大会现场会预计半天,与会股东交通、食宿自理。
特此公告。
浙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尖峰集团十二届13次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1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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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668 证券简称:尖峰集团 编号:临2025-053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十二届13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2025年10月24日,公司以传真、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了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
(三)2025年10月29日,本次董事会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四)公司现有九名董事,全体董事出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通过了《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议与表决,董事会通过了《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
2、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证监会2025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原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取消公司监事会并免去非职工代表监事石富先生、陈蕾女士、苏达斌先生的监事职务,《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同日废止。同时修订《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公司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
经审议与表决,董事会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的《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内控制度的公告》(临2025-056)和《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修订)。
3、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内控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2025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次修订的《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股东会议事规则》(原《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同时废止)、《董事会议事规则》和《独立董事制度》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本次拟修订的各项制度进行逐项审议并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3.01 通过了修订后的《股东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02 通过了修订后的《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03 通过了修订后的《独立董事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的《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内控制度的公告》(临2025-056)和《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
4、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25年11月21日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内控制度的议案》需提交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该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临2025-057)
三、相关附件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13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668 证券简称:尖峰集团 编号:临2025-054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十一届8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2025年10月24日,公司以传真、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了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
(三)2025年10月29日,本次监事会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四)公司现有五名监事,全体监事出席了会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通过了《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议与表决,监事会通过了《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确认《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
2、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证监会2025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原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取消公司监事会并免去非职工代表监事石富先生、陈蕾女士、苏达斌先生的监事职务,《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同日废止。同时修订《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公司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
经审议与表决,监事会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的《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内控制度的公告》(临2025-056)和《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修订)。
三、相关附件
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8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668 证券简称:尖峰集团 公告编号:2025-055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5年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分行业信息披露指引《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七号一一医药制造》及《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25年三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因公司目前涉及医药制造行业,现将公司2025年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报告期内分行业经营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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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告期内分产品经营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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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告期内分地区经营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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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中地区分布以公司所在地划分。
本公告之经营数据未经审计,提醒投资者审慎使用上述数据。
特此公告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