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迅游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修订公司章程 注册资本保持2.03亿元并优化治理结构


四川迅游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发布公告称,为适应最新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进行了系统性修订。本次修订涉及公司治理结构、股东权利、董事会职权等多个方面,其中监事会相关章节被整体删除,审计委员会职能得到进一步强化,注册资本仍维持20,320.4897万元不变。

治理结构重大调整:监事会章节删除,审计委员会承接相关职能

公告显示,本次章程修订的核心变化之一是删除原第七章“监事会”全部内容,并将监事会的职权整合至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修订后,审计委员会将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披露、监督内外部审计工作、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等职责,同时新增“对内部审计负责人进行考核”“参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等条款。这一调整使公司治理架构更趋精简,决策效率有望提升。

法定代表人职责细化,股东权利进一步明确

修订后的章程对法定代表人条款进行了补充,明确“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辞任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职务,公司需在30日内确定新法定代表人”。同时新增法定代表人行为责任条款,规定“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可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在股东权利方面,修订后的章程扩大了股东查阅范围,允许股东“查阅、复制会计账簿及会计凭证”,但公司可对“不正当目的”查阅请求予以拒绝。此外,股东提案权门槛从“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降至1%,中小股东参与公司治理的渠道进一步拓宽。

董事会职权优化,内部审计制度强化

章程修订后,“股东大会”统一更名为“股东会”,并新增“股东会决议不成立”的四种情形(如未召开会议、未表决、出席人数不足法定比例等)。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职责进一步细化,其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被赋予“制定董事薪酬政策”“审查股权激励计划”等权责。

内部审计制度方面,公司明确内部审计机构“向董事会负责”,需“独立于财务部门”,发现重大问题时需“立即向审计委员会直接报告”。这一修订强化了内部监督机制,有助于提升财务信息透明度。

其他重要修订要点

修订内容 修订前 修订后
公司名称表述 未明确“公司”简称 第一条新增“公司”简称定义
注册资本条款 包含“实收资本”表述 删除“实收资本”,仅保留注册资本
股份转让限制 限制发起人股份转让 取消发起人转让限制,仅约束董监高
利润分配政策 需经监事会审核 改为由审计委员会审议
清算义务人 未明确 明确“董事为公司清算义务人”

本次章程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表示,修订旨在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升决策效率,符合《公司法》及监管机构最新要求。修订后,《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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