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锡剧保护传承条例》出台


(来源:新华日报)

本报讯 (记者 李顺顺) 10月23日,《无锡市锡剧保护传承条例》(下称《条例》)正式发布,《条例》共25条,通过完善保障措施、加强人才培养、深化改革创新、推动传播交流等一系列举措,为锡剧艺术突破发展瓶颈、实现长效传承提供坚实法治保障。《条例》自2025年11月1日起正式施行,并设立每年6月7日为“锡剧日”。

作为我省首个对地方剧种保护传承进行协同立法的地方性法规,《条例》明确锡剧保护传承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推动锡剧保护传承跨区域融合创新。针对锡剧保护传承迫切需要解决的关键问题进行制度设计,在锡剧保护传承基金、青年人才培养、锡剧博物馆建设以及“锡剧日”等方面进行制度创新。

锡剧是江苏省代表性剧种、是华东地区三大剧种之一,被誉为“太湖一枝梅”,2008年被列入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作为以无锡城市命名的剧种,锡剧是无锡市最具代表性的传统特色文化名片之一。

《条例》聚焦锡剧人才培养与建设作出具体规定,强化青年人才培养力度,通过制定涵盖编剧、表演等各领域人才培养计划,打造一批优秀的青年演职人员队伍;支持高校开设锡剧相关专业,建立委托培养制度,完善锡剧名家、专业演员授课机制;明确推动锡剧创新发展,在锡剧创作、院团改革、理论研究、跨界融合等方面作出规定,加大保障支撑力度,推动载体建设,相关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设立多元参与的市锡剧保护传承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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