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工人日报)
据10月23日《华商报》报道,近千万粉丝网红“小影夫妇”被举报偷税,举报人樊女士接受采访称,近日,广东佛山市税务局已确认该网红公司13个纳税主体存在违法行为,合计追缴税费17824796.59元,罚款5973287.46元,金额总计高达2379万元。
数千万元的追缴与罚款是对涉事网红偷逃税的惩戒。然而,该网红声称“毫无影响”,直播间营销活动也未受到影响,这种态度折射出网红偷逃税问题治理的症结——罚而不改。从前几年多名明星主播到如今的“小影夫妇”,网红偷逃税案件频繁出现,既侵害国家税收利益,更妨碍市场公平竞争。
此案中的涉事网红通过13个关联主体拆分收入、换用他人名义注册店铺逃避监管,这在网红偷逃税行为中已是惯常伎俩。现实中,对这类行为的发现和打击仍存在不足。
从监管端看,网红收入的隐蔽性与分散性给偷逃税留下空间。直播佣金、粉丝打赏、坑位费等多元收入通过第三方支付流转,税务部门难以实时掌握完整数据,而注销旧店、开新店等操作绕开监管触角,凸显监管追踪的滞后性。从治理端看,平台的主体责任落实不足。按照有关规定,平台需主动报送主播收入数据,但一些网红偷逃税被罚后仍能正常开播,说明平台未建立有效的涉税违法惩戒机制。
在平台经济蓬勃发展的今天,如何让罚单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值得深思。破解网红偷逃税“罚而不改”困局,必须构建多方共治的立体监管网络。税务部门深化“以数治税”,打通与直播平台、支付机构的数据壁垒,利用人工智能精准识别拆分收入、转换收入性质等偷逃税行为。平台履行监管义务,将纳税信用纳入主播考核体系,对涉税违法者采取限流、停播等惩戒措施,形成“违法必受约束”的震慑效应。
网红经济既需要创新活力,也需要规则护航。一起起网红主播偷逃税被罚的案例警示我们,税收治理不能止步于查处曝光,更要实现源头管控和长效震慑。唯有税务监管更精准、平台责任更到位、行业自律更有力,才能让网红经济在规范发展的轨道上行稳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