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扬农化工拟回购注销7.36万股限制性股票 注册资本将减少7.36万元


2025年10月28日,江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农化工”)发布《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宣布因部分激励对象不符合解锁条件,公司将回购注销73,591股限制性股票,对应注册资本将减少73,591元。公司同时就注册资本减少事宜通知债权人,债权人可在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申报债权。

回购注销缘由:14名激励对象因离职、退休或绩效未达标

公告显示,扬农化工于2025年10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此次回购注销涉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14名激励对象,具体原因为: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包含集团内部工作调动)或退休,已不符合激励计划解锁条件;另有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绩效结果未达完全解锁标准,导致其持有的限制性股票无法全部解锁。

回购注销具体情况:涉及7.36万股 首次授予回购价37.43元/股

根据公告,上述14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73,591股(约7.36万股)将被回购注销。其中,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37.43元/股,预留授予部分的回购价格为30.60元/股。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预计将减少73,591股,注册资本也将相应减少73,591元(约7.36万元)。公司表示,具体内容可参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临2025-038号)。

债权人申报安排:45日内可现场或邮寄申报债权

公告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若债权人逾期未申报债权,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申报材料及方式

债权申报需提供以下材料:
- 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申报具体安排如下:
1. 申报时间: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工作日9:00-17:00)
2. 申报地点: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开发西路203号扬农大厦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3. 联系人:任杰
4. 联系电话:0514-85860486
5. 电子邮箱:stockcom@yangnongchem.com
6. 邮寄申报:以寄出日/邮戳日为申报日,需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扬农化工表示,本次回购注销系公司根据股权激励计划进行的常规调整,旨在保障激励计划的严肃性和有效性,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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