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成都日报锦观
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将于10月30日举行
本报讯 (成都日报锦观新闻记者 杨帆) 10月22日,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三次主任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剡主持会议。会议决定,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于10月30日举行,会期一天。
主任会议建议,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成都市律师业发展促进条例(草案)》,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成都市节约用水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审议市政府关于成都市危房整治情况的报告、关于2025年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推进情况的报告、关于推进“五外联动”发展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发展入境游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成都市2024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和关于成都市2024年度企业(不含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审查市政府关于成都市2024年市级决算的报告,审议市政府关于成都市2024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审查批准2024年市级决算草案;审查市政府关于成都市2025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审查批准2025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审议市监委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市检察院关于行政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市人大经济委、市人大社会委、市人大预算委分别提出的关于市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草案);审议有关任免案等。
主任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成都市法律援助条例》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听取了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建议议程和日程(草案)的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