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恢复中信建投智多鑫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管理费适用费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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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管理费调整方案

注:本公告所述的“基金”是指按照《证券公司大集合资产管理业务适用〈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操作指引》的要求进行变更后的证券公司大集合资产管理产品。

二、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投资者可通过下列渠道了解相关信息:

(1)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08;网站:www.csc108.com。

(2)本集合计划销售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本集合计划投资于货币市场工具,每万份集合计划暂估净收益和七日年化暂估收益率会因为货币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因此,管理人有权根据集合计划运作情况调整后续管理费,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3、风险提示

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本集合计划资产,但不保证本集合计划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集合计划之前,请仔细阅读本集合计划的招募说明书、资产管理合同、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集合计划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自主判断集合计划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投资者购买本集合计划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管理人不保证集合计划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集合计划可能会给投资者证券交易、取款等带来习惯改变。本集合计划采用自动申购的方式,投资者如果没有对资金预留额度进行调整,资金账户内的新增可用资金可能被自动参与集合计划份额,从而产生影响投资者资金使用的风险。本集合计划公布的每万份集合计划暂估净收益和7日年化暂估收益率,不作为对投资者进行收益分配的依据,与分红日实际每万份产品净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可能存在差异。

特此公告。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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