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贵州日报
蔡彩虹
日前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指出,领导干部要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按照新发展理念做好经济工作。这一要求不仅是对领导干部政治素养的综合要求,更是新征程上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领导干部要准确把握正确政绩观的科学内涵,高度警惕正确政绩观的偏差表现,努力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确保各项工作经得起历史、实践和人民的检验。
A 准确把握正确政绩观的科学内涵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等根本问题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论述,为我们准确理解和把握新时代正确政绩观提供了基本遵循。
在“政绩为谁而树”上,坚持为民底色。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把为民造福作为最重要的政绩。”“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为民造福是中国共产党人的价值追求,也是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的庄严承诺。在“政绩为谁而树”上,领导干部要认识到,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归根到底是为了将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变为现实,一切行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必须以人民为中心。
在“树什么样的政绩”上,坚持新发展理念。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任何时候我们都不能走那种急就章、竭泽而渔、唯GDP的道路。这就是为什么要树牢新发展理念。树立正确政绩观也就在这里,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领导干部应着眼于时代需求,把新发展理念这根“指挥棒”高高举起,让这盏“红绿灯”真正点亮,多做实事好事,不断开创事业发展新局面,展现经济社会新气象。
在“靠什么树政绩”上,坚持实干担当作风。政绩是实干出来的,不是空喊出来的。各级领导干部要坚持实事求是、求真务实,带头转变作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境界和“功成必定有我”的历史担当,“干”字当头,真干、苦干、敢干、善干,力求把一切工作往实里做、做出实效,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作出更大贡献。
B 警惕政绩观错位的几种表现
一是警惕政绩观“重上轻民”。一些领导干部为了迎合上级、讨领导欢心,把“为民”底色抛诸脑后,以“领导注不注意”代替“百姓满不满意”,盲目打造“可视化”项目,出现“重上轻民”的偏差。
二是警惕政绩观“重虚轻实”。一些领导干部为了个人留名立碑,把“作秀”代替“做事”,以“造势一时”代替“造福一方”,重“面子”轻“里子”,出现“重虚轻实”的偏差。
三是警惕政绩观“重快轻效”。一些领导干部错把政绩“快绩论”“显绩论”“排名论”“数据论”,不做深入调查研究便大干蛮干乱干,搞徒有其表的“形象工程”、劳民伤财的“面子工程”、弄虚作假的“数字政绩”,出现“重快轻效”的偏差。
四是警惕政绩观“重短期轻长远”。一些领导干部为了在任期内有所作为,重视短期的政绩,忽视基础性的工作,不顾地方具体实际和经济发展规律,热衷搞“立竿见影”“涸泽而渔”的项目,出现“重短期轻长远”的偏差。
五是警惕政绩观“重片面轻全面”。一些领导干部为追求“生态效益”“文旅经济”等,方式方法简单粗暴“一刀切”,大搞运动式“碳冲锋”,大面积“拉闸限电”,豪华办节、办展、建城,打造与自身不符的城市ID,出现“重片面轻全面”的偏差。
C 努力探索正确政绩观的实现路径
努力探索健全有效防范和纠治政绩观偏差工作机制,在自身发力和组织保障的共同作用下推动领导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
加强教育引导,强化思想引领。一是理论教育。把新时代正确政绩观纳入党员领导干部培训教学体系,讲清楚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大意义、核心内涵、精神实质、实践路径等,确保领导干部在理论上清晰、思想上坚定。二是党性教育。创新教学模式,拓展党性锻炼新路径,围绕正确政绩观开展沉浸式、研讨式教学,推动正确政绩观在领导干部群体中入脑入心。三是警示教育。利用当地人当地事典型案例,为领导干部开设“警示教育”专项席位,实现案例教育人警示人。四是能力教育。探索推行“导师制”帮带培养模式,邀请实战经验丰富的领导干部结合工作实际就如何践行正确政绩观作经验分享、答疑释惑,为领导干部引路、护航。
完善机制设计,形成制度保障。制度管根本、管长远。一是监督问责机制。实施重大决策回溯问责、终身追责制,对离任后暴露的决策失误严肃追究时任领导责任,以此达到“问责一个、警醒一片、提高一批”的震慑效果。二是考核评价制度。设计多维考核指标,平衡民生、生态、风控等考核权重,建立基础性、长效性工作“潜绩”“隐绩”档案制度,同时提高“人民满不满意”的评价比例,让考核真正发挥“指挥棒”作用。三是选拔任用机制。在提拔考察中,开展政绩观前置审查,增加群众访谈、历史项目回溯等“政绩动机”“政绩实效”评估,对“伪政绩”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制。四是容错激励机制。充分考虑工作实际,明确容错边界,严格区分“探索性失误”与“违规性行为”,为想干事、真干事的领导干部减轻思想包袱,对长期从事基础性工作的给予职级晋升或精神激励。
净化政治生态,营造良好环境。一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要激浊扬清,坚决抵制庸俗腐朽政治文化侵蚀,引导干部处理好公和私、上与下、义和利、是和非、正和邪等关系,帮助干部在具体工作中走出正确政绩观的思想误区。二是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要深化政治监督精准化、常态化、具体化,防止和及时纠治政绩观偏差,推动干部努力创造出经得起历史检验的实绩。三是坚持不懈纠治“四风”。要靶向整治政绩观扭曲和隐形变异“四风”问题,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以作风之“净”促干事创业之“劲”,在党内形成清朗之风。
(作者系中共贵阳市委党校教师。本文系贵州省社会主义学院新发展理念与多党合作高端智库“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专项课题〔编号:SHZXQN2401〕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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