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微信公众号“江门发布”10月3日晚消息,自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Ⅲ级响应以来,广东江门市全面落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大力开展病媒生物防治专项监督执法行动,依据法律法规对落实防控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在国家和省指导组的指导下,江门加大力度开展监督执法行动,9月21日至10月2日期间,全市共立案处罚197宗。
从处罚情况来看,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成为当前防控工作的主要短板。数据显示,在197宗案件中,未落实防控措施(不配合清理积水等)达104宗,占比52.8%;积水孳生蚊幼虫88宗,占比44.7%。这两类问题合计占比高达97.5%,暴露出在清除蚊虫孳生地这一基础性工作上存在大范围落实不到位的情况。此外,医疗废物收集处置不规范2宗,未按规定承担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1宗。
从被处罚对象分析,各类责任主体均需进一步压实责任。其中,公共场所(含商铺、酒店、商场等)被处罚96宗,占比48.73%,成为最主要的违法主体;医疗机构被处罚37宗,占比18.78%,位居第二;个人(住户)被处罚24宗,学校被处罚11宗,工地、物业公司、企业等其他主体被处罚29宗。
数据显示,违法主体广泛,疫情防控责任链条上的各类主体都存在失责风险。公共场所成为最主要的违法主体,医疗机构次之,个人、学校等也不同程度存在问题。
澎湃新闻注意到,从公布的立案处罚案例来看,绝多数受到的处罚内容是“警告”,如五邑大学因未经常清除室内外积水、控制蚊虫孳生被警告;鹤山市第一中学因陆佑楼一楼废旧卫生间随处可见蚊、积水以及游泳池顶部通风顶有一处阳性积水被警告;恩平市恩城街道办事处西门社区居民委员会卫生室因未完善防蚊设施和落实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措施被警告。此外,广东中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和广东省圣达建设有限公司因未完善和落实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措施分别被罚款1000元。
上述消息称,本轮执法行动严格依法进行,主要依据《广东省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处罚171宗,依据《广东省爱国卫生条例》第四十二条处罚54宗,同时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对个别案件进行了处理。监督执法实现了对疫情防控责任链条上各类主体的全覆盖,体现了精准监管的要求。
据微信公众号“健康江门”通报,9月20日至10月2日,江门市单日新增基孔肯雅热病例分别为574例、401例、458例、418例、358例、450例、387例、455例、416例、380例、400例、411例、312例。
据微信公众号“广东省疾控局”9月28日消息,广东省疾控中心传染病预防控制所所长、传染病防控首席专家康敏指出,近期江门市发生基孔肯雅热暴发疫情,当地已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Ⅲ级响应,全力以赴开展疫情防控。目前疫情快速上升势头得到初步遏制,但仍在较高水平波动。中秋、国庆节假日即将到来,人群流动性加大,户外活动和适宜天气条件下被蚊媒叮咬风险高,基孔肯雅热疫情传播扩散风险持续增加,防控工作仍不能松劲。
9月30日,广东江门市发布《告全体市民书》表示,为切实保障全市人民度过健康平安佳节,全市上下正在开展疫情防控集中攻坚行动和爱国卫生集中专项行动。在这场行动中,我们每个人都是主角。国庆、中秋双节将至,全市上下要继续绷紧防控之弦,做到假期防控不放松、灭蚊行动不停歇。
澎湃新闻记者 陈绪厚 实习生 汪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