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成都日报锦观
内蒙古赤峰通报“免费采捡白菜”事件调查结果
相关涉事方被追究责任
17日,内蒙古赤峰市松山区联合调查组通报“免费采捡白菜”有关情况调查结果。
通报称,经调查核实,此事系网络平台用户发布免费采捡白菜不实信息、部分网民转载传播、红山晚报记者未深入核实予以报道、部分群众受媒体误导采捡白菜、个别自媒体“失真发声”引发。
通报称,3日,网民黄某某路过发现有人采捡白菜,交流后得知无人制止,采捡并拍摄视频在网络首发。王某某、苏某某等部分网友转发。红山晚报记者刘某某在未到现场核实的情况下,5日通过官方账号发布相关视频,引来更多群众前往采捡白菜。6日,种植户李某某发布视频称“两天的时间400亩地一扫而空”“损失达100万元”,引起更多网民关注。7日起,一些网络媒体先后转载种植户李某某发布的视频。经公安机关调查,部分自媒体稿件由AI软件生成,大量内容与真实情况不符。
经调查核实,自黄某某发布视频后,陆续有周边群众采捡白菜,高峰时达百余人。事发地块面积380亩,系5名种植户种植,白菜于10月开始售卖,已经多轮择优选收。联合调查组委托具备法定资质的评估机构对涉事地块损失情况进行评估测算,测定种植户损失为9.52万元,李某某等5名种植户认同评估结果,联合调查组组织相关责任方就补偿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已补偿到位。
通报称,相关涉事媒体、主办单位和相关责任人被追究有关责任。
公安机关对黄某某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行为予以治安处罚,并承担相应民事责任;对王某某、苏某某未经证实在自媒体转发不实信息的行为予以批评教育;对种植户李某某夸大事实、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予以批评教育;对目前已追查到的参与采捡白菜涉事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对已经查明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的网媒人员,根据案件管辖规定交由属地公安机关处理。
有关部门对红山晚报及主办单位负责人等进行约谈,给予红山晚报警告处罚,责令限期改正违规行为,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注销记者刘某某的新闻记者证,并对刘某某停职处理等。
新华社呼和浩特11月17日电(记者 王春燕 安路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