炒股就看,权威,专业,及时,全面,助您挖掘潜力主题机会!
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副董事长、非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骞西昌先生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副董事长、非独立董事、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的书面报告,收到刘晓光先生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的书面报告。
因退休原因,骞西昌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副董事长、非独立董事、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职务;因工作调整,刘晓光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职务。骞西昌先生、刘晓光先生辞职后,不再在公司及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一、董事离任情况(一)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姓名离任职务离任时间原定任期到期日离任原因是否继续在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任职是否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骞西昌第二届董事会副董事长、非独立董事、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2025年11月14日2027年12月26日退休否是姓名离任职务离任时间原定任期到期日离任原因是否继续在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任职是否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刘晓光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2025年11月14日2027年12月26日工作调整否是(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骞西昌先生、刘晓光先生辞职的书面报告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骞西昌先生、刘晓光先生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有关制度做好工作交接,其辞职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骞西昌先生通过员工持股平台共青城航材贰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276,67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06%。骞西昌先生辞职后将继续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并继续遵守其作为董事在公司首发上市时做出的相关承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晓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刘晓光先生辞职后将继续遵守其作为董事在公司首发上市时做出的相关承诺。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尽快完成选聘工作。
公司及董事会对骞西昌先生、刘晓光先生在担任副董事长、非独立董事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