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郭靓 实习生 梅炜伟) 记者近日从“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高质量发展”系列新闻发布会卫生健康专场获悉,我省锚定医疗、医保、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基本建成覆盖全省的基本医疗服务、基本医疗保障和基本药物供应保障体系,群众健康获得感显著提升。
“十四五”以来,全省在医疗卫生领域累计投入资金达441亿元,围绕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等方面出台一系列政策文件,为改革任务顺利实施提供坚实保障。
通过加快优质医疗资源扩容、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等措施,着力提升省、市州、县、乡医疗服务能力。围绕“大病不出省”,组建运行高原医学研究中心(一期),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国家中医区域医疗中心、紧急医学救援基地等重大项目落地实施,4所省级医院与中日友好医院等建立合作共建机制,推进高水平医院建设。围绕“一般病在市县解决”,全省8个市州实现三级综合医院全覆盖,全省共组建46个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精准实施“组团式”援青、“青南环湖”支医和巡回医疗等帮扶机制。围绕“头疼脑热在乡村解决”,深入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和社区医院建设活动,基层医疗服务能力稳步提高。
“十四五”以来,全省累计动态调整医疗服务价格3675项,88%的民族医医疗服务项目、9项辅助生殖项目纳入医保报销范围。推进省内检查检验结果互认,与陕西等8省区建立省际检验结果互认机制。在13家医疗机构开展免陪照护服务试点。全省10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能够提供中(藏)医药服务。出版发行《青海省藏药“佐太”及其原辅料质量标准和炮制规范》,填补藏药“佐太”质量标准和炮制规范的空白。
医保医药改革协同发力。率先实现城乡居民医保省级统筹,率先制定首部藏(蒙)医医疗机构制剂医保目录。DRG/DIP付费方式实现统筹区域、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全覆盖,全省医疗次均费用下降1100余元、平均住院床日下降0.8天,常态化开展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群众负担持续减轻。
通过多年改革,全省卫生总费用占GDP的比重由改革前的5.87%提高到11.18%,个人卫生支出占比由改革前的33.01%下降到19.31%,群众“看病贵、看病难”状况得到明显改善,主要健康指标与全国平均水平的差距逐步缩小,群众健康水平明显提升。